桂林医学院二级学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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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21

桂医教〔2020〕3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学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即说明教育教学活动、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办学水平)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第二章  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到实际教学管理工作中,与教学管理工作做到同步布置、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评估。

第四条 教学档案应按照其形成过程或相关要求,实行“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分级管理。二级学院(系、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管理科(部)、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应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存放,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五条 努力实现教学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

第三章 教学档案的归档

第六条 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对学校、社会的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应当完整、齐全,必须准确地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第七条 归档材料主要包括教学综合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务运行管理、考试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实验室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情况、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情况、教学研究情况、教学改革情况等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桂林医学院二级学院(系、部)教学档案归档范围》(附件)进行归档。

第八条 归档要求:

(一)要根据教学档案的形成时间或相关要求及时归档,每年6月底前应当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教学档案全部归档齐全。

(二)教学档案应当规范,确保质量。纸质文件材料规格必须统一,使用A4纸,图文清晰;扫描件图像分辨率应不少于300dpi;打印件材料应附有与之内容相符的电子文档;手写的文字材料应字迹工整,一律使用水性笔或钢笔填写,并使用黑色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不能使用复写件。

(三)应当根据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进行分类归档,妥善存放。要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通过将材料组成卷(盒)、卷(盒)内建立材料目录、卷(盒)上标注编号等,使其便于查阅和利用。

(四)应当对电子版归档材料设置固定存档文件夹,并在电脑和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中进行双重备份。

第四章 教学档案工作职责

第九条 二级学院(系、部)主管领导职责:

(一)制定、健全本学院(系、部)相应实施细则,切实把教学档案全面纳入教学管理中,并监督执行。

(二)定期检查本学院(系、部)教学档案工作,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主任职责:

(一)组织开展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

(二)督促教师按时上交各种归档材料。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管理科(部)、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专(兼)职教学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做好本部门教学档案的形成积累工作。

(二)及时完成本部门纸质和电子材料的立卷归档。

(三)做好教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章 教学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 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档案情况、主动服务,指导利用者查询、使用档案,解答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应根据教学档案,编制各种形式的参考资料、专题资料、文件汇编等,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

第十四条 利用涉密毕业论文、涉密教学文件,按照学校有关保密管理办法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桂林医学院二级学院(系、部)教学档案归档范围

 

(一)教学综合管理

1.学校下发的有关教学的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2.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各级教学机构沿革、岗位职责材料。

4.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等。

5.教学工作记录: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会议记录、调查报告、座谈会纪要、调查问卷等。

6.与教学相关的各种统计报表。

7.与教学相关的部门或个人获奖情况:统计表、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二)师资队伍建设

1.师资队伍情况:教师基本情况、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师资队伍结构分析:教师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分析,实验技术人员分析等。

2.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含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培训或进修相关材料。

3.师资培养:师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和效果总结(按年度)等相关材料;各类教师培养的相关材料,其中,新入职教师岗前教学培训、青年导师制等材料单独归类整理;教师外出培训及回校汇报的相关材料;公开课、示范课相关材料(通知、听课记录、讨论交流记录及教案等)。

(三)教务运行管理

1.教学基本文件:各专业培养方案、本单位所开课程教学大纲〔含理论和实验(见习)大纲〕、毕业实习大纲等。

2.教学运行: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授课计划、调课申请、每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课程教学改革过程材料、辅导及答疑记录(计划及执行情况、学生提问较多的问题记录等);教研室开展业务学习、集体备课、预实验等情况记录。

3.教案及讲稿:理论课、实验(见习)课的教案(电子版或纸质版)及讲稿(毕业三年内的年轻教师必须有讲稿)。每届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更新,注意加入学科发展新成果、新动向。

4.双语教学:每学期双语教学开展情况,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及讲稿、教材及参考书,双语教师情况等。

5.教材:

(1)开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情况统计,统计范围包括理论教材、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双语教材、境外原版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2)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信息备案登记材料。

(3)教材建设情况:教师参编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的情况统计及教材相关页面的扫描件(包括教材的封面、封底、印有作者姓名的扉页及版权页)、教材获奖材料等。

(4)开设课程所选用教材的质量评价材料。

6.现代教学技术:

(1)现代教学技术的软件建设相关资料:多媒体课件、自制声像多媒体建设相关资料及教学应用软件。

(2)在线课程建设情况(建设规划、建设进度记录、课程视频、PPT等相关资料以及课程资源更新情况等)。

(3)在线课程使用情况(包括课程大纲、实施方案和总结等)。

(4)教师参与各级微课比赛等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获奖作品、获奖批文等相关资料。

7.专业与课程建设:

(1)专业建设:专业建设规划、措施,专业设置或调整相关材料,专业评估或专业认证相关材料,特色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材料等。

(2)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规划、措施,重点课程、精品课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关材料等。

(四)考试管理

1.题库建设及网络考试:试题(卷)库的原始资料、网络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电子版)。

2.考试改革:考试新方式、新方法及其考核方案等过程性材料。

3.学生考核:课程考核材料袋,包括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学生成绩册、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组成说明、平时成绩原始记录、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试卷审批表、空白样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学生实验报告、作业、实验考核材料;试卷保存专用袋等。

(五)实践教学管理

1.毕业论文:学生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毕业论文的电子版(以“学号+姓名”为文件名)。

2.毕业实习管理档案:

(1)实习协议:实习协议纸质版(一式两份),实习协议的扫描件(以“协议单位”为文件名)。

(2)实习安排:实习计划、学生实习具体相关材料等。

3.学生学科竞赛:竞赛参赛文件、获奖文件、工作总结、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信息统计表、有宣传价值的图片等。

(六)教学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情况:实验室(中心)成立批文、获奖批文等材料。

2.实验室运行:实验室教学日志、实验室开放记录、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等。

3.实验室信息统计: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七)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检查:二级学院及教研室日常、定期及专项教学检查材料、小结及其它教学工作检查材料等。

2.教学督导及教学巡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教学督导名单、学期教学督导及教学巡查工作计划,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教学巡查记录等教学督导工作相关过程材料等。

3.听课: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听课记录(课评表)、评议材料。

4.学生评教:学生评教材料;学生座谈会记录及材料等。

5.试讲:新进教师、新开课程的教师等试讲材料(包括教案及讲稿、试讲课评表、评议和意见反馈表等)。

(八)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情况

1.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情况统计表。

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立项项目文件扫描件,学生的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扫描件。

(九)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情况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文件及名单,项目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变更报告和登记表,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证书扫描件等),结题证书扫描件等。

2.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比赛的参赛文件及参赛人员名单,获奖人员名单,指导教师名单,所获奖项荣誉证书扫描件,参赛照片等。

(十)教学研究情况

1.教学研究项目:教师参与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相关材料(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题等批文)。

2.教学研究成果: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统计及材料;在学术会议、教学研究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统计及材料。教学成果获奖材料(批文、证书等)。

(十一)教学改革情况

开展教学改革的方案、措施以及完成情况总结等材料。

(十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