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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作者:科技处     来源: 科技处    

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卫生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

二、工作要求

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全校设有实验室的所有部门,要求做到“全覆盖、全到位”。

三、工作内容

(一)各部门认真组织师生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和卫生状况排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进行逐条筛查,逐条记录,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各岗位、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盲区、漏洞和隐患,明确风险防控点位,细化防控排查措施。

(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并切实做到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各部门对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资金和时间才能完成的,各部门应当列明整改计划,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

(三)各部门请在2023年11月22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404721225@qq.com,纸质版经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人签字盖章交明德楼305室。

(四)科技处将于11月22日后根据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抽查复核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