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项目组:
为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效果,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以及《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医教[2024]14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和中期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中期检查对象
我校2023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桂林医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区级以上立项名单》、《桂林医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名单》(附件3、附件4)
(二)季度检查对象
我校2024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区级以上立项名单》、《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名单》(附件5、附件6)。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项目的季度和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并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3.经费使用情况。
4.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
5.项目变更: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如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报《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或《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附件2),就任务完成情况、已取得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总结。
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中期检查自治区级以上项目需在http://114.220.75.43:1008/网站上提交电子版材料,中期检查校级项目和季度检查项目电子版交到项目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
2.各项目组指导老师审核项目负责人填报材料,并给予相应意见。
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对各项目提交材料进行检查,并对各项目给出检查结论。
4.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电子版发至sbq@glmc.edu.cn。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检查良好、合格的项目,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开展后期研究;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的运行。
六、其他要求
1. 各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使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对此次检查工作深刻理解,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学院要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和工作记录档案留存工作。
3.各学院对项目的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总结,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4.如项目组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提出,并具体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依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组重新评定。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773-5360132。
附件:
附件1: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
附件3:桂林医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区级以上立项名单
附件4:桂林医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名单
附件5: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区级以上立项名单
附件6: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名单
附件7: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8:桂林医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情况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