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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发布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党校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方式

1.重点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性质宗旨、“四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2021年全校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内容学习培训内容必须包含党史学习教育模块。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材统一使用学校下发的《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读本》。培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授课一般安排32学时,自学讨论10学时,考核3学时。

3.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党员培训班由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培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展对象培训班一般安排集中授课18学时,自学讨论6学时。

二、培训安排

各分党校的培训课程计划、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务必于开班一周前报校党校审批、备案。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1.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试题由校党校统一拟定,各分党校根据考试时间安排提前与校党校办公室联系,于考前领取试卷,并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应于培训班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校党校办公室审核、存档,学校党校将依据此对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桂林医学院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

1.发展对象考核形式可为参加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总结;

2.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由二级分党校自行填报、发放《桂林医学院入党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见附件3)。
  三、组织管理

1.为保证学员质量,各学院分党校应依据中央有关精神,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培训对象。

2.各分党校要对授课教师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授课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才能进行授课。

3.分党校学员人数较少或未设立分党校的学院,可向校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由校党校统一协调安排学习。

4.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做好报名、学员考勤、课堂管理、结业考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培训学员受教育、有收获。切实加强培训班的组织管理,严肃培训纪律,完善考勤和请假制度。凡有无故缺课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在考试中作弊者,成绩记零分,取消在校期间参加党校培训的资格。

请将相关纸质材料报党校办公室(临桂校区明德楼416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uzhi@glmc.edu.cn。

联系人:廖宝怡,联系电话:0773-5895132


附件1:《桂林医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附件2:《桂林医学院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附件3:《桂林医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成绩汇总表》

附件4:《桂林医学院入党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


                  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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