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十三】桂林医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防控疫情“十不”规定

发布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时间:2020-02-07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效预防疫情,保障全体师生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防控形势需要,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坚决执行“十不”规定:

一、不推诿敷衍、拖沓应付、畏缩不前。要增强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落实防控责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不擅离职守。要履职尽责、服从指挥、听从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通讯工具。

三、不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疫情。要严格执行防疫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家属及租住人员情况,凡是发现最近疫区到桂林市区人员及疑似病例,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四、不提前返校。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如有外地返回桂林情况,必须主动如实报告,严格自觉执行隔离十四天。

五、不筹备、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餐、聚会等集聚性、群体性活动。走亲访友倡导短信、微信、电话、视频问候,不串门问候。

六、不私自出差、外出旅游。不得离开属地,非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桂林市区。

七、不虚报、冒领、浪费、私占防护物资、设备、器材,不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行骗牟利等行为。

八、不造谣、信谣、传谣。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官方通报和权威播报,不随意传播和转发不实言论或发表不当言论,发现谣言要及时制止,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九、不捕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口罩。

十、不违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现所在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

防控疫情,责任重大,必须严肃对待。凡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