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职工住宅区业主代表扩大会议决议
  • 作者:临桂桂医置业公司
  • 编辑:临桂桂医置业公司
  • 发布时间:2019-05-27

2019年5月17日,学校召开临桂职工住宅区业主代表扩大会议,到会人数符合开会条件,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桂医·熙境露台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详见附件)。授权宏谋物业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投诉和追偿。对已形成的违建事实,由物业管理中心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同意对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三、同意提供场地给金凤凰电器集团面向熙境业主开展团购优惠活动。活动由金凤凰电器集团自行组织安排,业主根据需求自愿购买。学校、置业公司、业主代表委员会均不参与其中。

四、同意先对按规定缴纳车位建设诚意金的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附件:

桂医·熙境露台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确保桂医·熙境外观形象符合临桂住建局审批要求,根据城市装修管理规定及,现将露台(含二楼露台及顶楼露台)装修做如下规定:

1、露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改变(含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如有装饰、装修要求,必须到物业管理中心备案,装饰、装修方案经批准同意并签订《露台装修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

2、露台装饰装修不得超出划定的范围。不得占用或封堵消防通道、消防扑救面以及设备维修通道或平台。

3、露台装修时必须保持建筑物原有外观、高度及色调,不能影响小区的整体外观风貌。隔断的高度不得高于现有女儿墙,搭建阳光房要求使用铝合金型材及钢化玻璃,且只能局部搭建,以确保消防救援平台的正常使用。

4、确保露台的安全。不得破坏任何主体建筑结构,不得使用烧结砖、筑筋混凝土等超过楼面荷载(即每平方米不超过150公斤)的重型材料加建实体构筑物,不得影响或破坏光纤、燃气、自来水公共管道、雨水、污水下水管道、避雷线等公共设施功能,不得在露台地面剔槽开孔破坏屋面防水。如因露台装修装修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使用的业主承担。

如违反上述规定进行露台装修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要求恢复原状,不听劝阻的,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拆除,产生费用由该部分露台管理权所属人承担。对建筑物造成破坏的,影响安全的,物业及相关利害人有权向露台管理权所属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追偿。

不详之处请到物业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