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桂林医学院危险化学品(消耗、库存)台账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国资处
  • 发布时间:2019-07-11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桂林医学院实验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桂医国资[2015]3号)规定,为做好学校实验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系、部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消耗、库存)台账,各目录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台账包括以下三类:

    (一)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消耗、库存)台帐

    (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消耗、库存)台帐

    (三)剧毒化学品使用(消耗、库存)台帐

 

    二、对于需进行填报台帐的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品名,务必严格对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9年版)填写、《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其他实验用化学品不需填报。

 

    三、台账内容包括:“领用日期”、“名称”、“规格”、“纯度”、“单位”、“领用数量”、“领用人”、“剩余数量”、“保管人”、“是否按规定存放”、“备注”。未消耗的危险化学品直接填写剩余数量。

 

    四、如发生人为意外损耗或者自然挥发损耗,请在“备注”说明情况。

 

    五、每学期的4月、6月、10月及12月的最后一天为台帐统计上报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裴老师处,主要由各二级学院、系、部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督促完成填报工作,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实验教学中心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首次台帐填报。首次填报仅填写“名称”、“规格”、“纯度”、“单位”、“剩余数量”、“保管人”、“是否按规定存放”等。

 

    七、附件

    (一)桂林医学院实验教学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消耗、库存)台帐

    (二)桂林医学院实验教学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消耗、库存)台帐

    (三)桂林医学院实验教学剧毒化学品使用(消耗、库存)台帐

    (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五)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9年版)

    (六)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