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桂林医学院临桂区体育中心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 编辑:国资处
  • 发布时间:2020-05-22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医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医学院临桂区体育中心施工图设计(采购计划号:广西政采[2020]7711号-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资金性质为政府财政性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医学院临桂区体育中心施工图设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418-GS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桂林医学院临桂区体育中心施工图设计采购

1项

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体育中心项目,由主馆体育馆和附属馆游泳馆组成,总用地面积21168 ㎡,总建筑面积为20010㎡,总占地面积为10500㎡,建筑层数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土建投资约8000万元,工程总投资为1亿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体育中心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等相关的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含总图管网)、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消防、消防弱电、钢结构幕墙设计、外表皮设计、室内声光学设计、室内基础装修、园林景观、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设计内容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深度要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特定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52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529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也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0773-2801156),否则,邮购不成立。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0773-2801156,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磋商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行:桂林银行文明路支行

账号:6600 1200 4577 3000 10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2、供应商必须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文明路支行银行账号:6600 1200 4577 3000 10】,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办理缴纳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62日上午930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62日上午900分至9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62日上午9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医学院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773-36629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项目负责人:李林胜     电话:0773-280115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采购人:桂林医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