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
  • 作者:杨柳杰
  • 编辑:无
  • 发布时间:2020-10-16

校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展我校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认条件

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2年以上方可确认。

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按其新工作所对应系列(行业)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国家已经实行统一职称考试的职务系列,不再办理重新确认。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资料上传。个人注册账户(网址:http://my.gxrczc.com),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提交材料;

(二)填写报名表(附件3);

(三)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示例)(交一式一份,双面打印A3,贴好小2寸照片)——表中有范例;

(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到个人档案中查询并交复印件1份);

(五)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如是复印件需要原评审单位盖章、签字,交复印件1份);

(六)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工作调动函或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八)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职改办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及附件材料由个人报送至学校职改办(临桂校区明德楼415办公室)。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1025日。请同时把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指定QQ邮箱,或者直接在QQ上发送。

联系电话:0773-2538119

职改QQ群号:87095832

联系人:

杨柳杰 allenyangliu@qq.com

 四、系统相关流程:

(一)登录系统

(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确认)

(三)选择对应职称级别

(四)选择单位

(五)完善个人信息

(六)填写基本资料

(七)上传相关材料

(八)最后提交报送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重新确认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申报宣传和组织工作。


          桂林医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1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桂人社发35号)

     2.高校(高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门类分组

     3.报名表

     4.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