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2020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通知
  • 作者:宣传部
  • 编辑:无
  • 发布时间:2020-10-1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0〕99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普法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校本部全体教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部门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入口或在浏览器中打开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重点学习考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6.《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37.《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38.《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39.《国务院信访条例》

40.《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4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43.《工伤保险条例》

4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45.《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46.《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47.《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48.《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49.《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50.《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订)

5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

5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考试题型及要求

1.考试题型。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判断题和多项选择题各10题,每题各2分。

2.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详见附件2);(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3.合格证打印。学习考试人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并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

五、学习考试操作

参考人员信息已全部录入考试系统,用户名为“个人中文姓名+出生年月”(如李四,1980年2月8日出生,用户名为:李四19800208),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六、有关事项

提高法律素质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要按时参加考试。普法考试成绩登入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有问题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这次考试的,请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陈志娟,联系电话:5895152。


附件: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校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