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编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0-12

校直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教育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2021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由院办牵头统筹组织,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基建处、信息中心、体育部、图书馆、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保卫处、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药学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请相关部门按照《附件1: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分工,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填报相应数据。

三、工作进度安排

1012-1022日:各部门根据《附件1: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任务分工填报数据,由某一部门单独负责的表单或由多个部门负责但填报行列是互不冲突且相对独立的表单,学校会给部门设置填报账户,请填报人员自行上系统填报数据(网络填报系统网址:https://www.tjxt.moe.edu.cn:8000/#/),有填报任务但未设置填报账号的请在下发模板内填报数据,由院办统一汇总填报。请于1022日前上交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要求加盖部门公章,由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

1023-10月27日:院办对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汇总,并将需要修改的数据返回各部门修改。

10月28-29日:院办再次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整理、汇总,上报学校领导及相关会议审定;

10月30日:提交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数据证明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数据直接关系到我校更名大学”“博点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局重要指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提交的数据材料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各单位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应认真学习相关数据填报指南、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网络填报系统使用手册,确保按上级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

今年增加分校区统计调查表,表单涉及学生、教职工、校园占地和校舍等内容。具体涉及表单有教基3324、教基3326、教基3327、教基3328、教基3331、教基3046教基4352、教基5374、教基8386、教基8388,这部分表格会设置多校区账户。

请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研工部、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药学院等12个部门/学院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将填报账户信息采集表发至院办邮箱bgs@glmc.edu.cn

)数据填报工作中要注意各项数据的采集质量,加强核查,保证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填报的数据要注意和上一年的数据相衔接,如有数据增减超过20%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为方便联系与咨询,请各部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237069376。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办,联系人及电话:潘艳红 18178366276、8993202。

附件:

1.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

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高等教育)

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含《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及系统使用手册

4.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填报账户信息采集

 

 

 

 

桂林医学院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