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 作者: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编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0-14

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一)任务涉及部门

院长办公室、教务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处、后勤处、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生物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科医学院、康复医学系、大学外语部、体育部等相关部门

二)文字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写作提纲分配的任务(见附件2),以写实的手法撰写,简要分析基本状态,突出工作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

三)数据要求

请注意核实重要数据,并填好相应附表(附件2中有要求的请用附件表,其他的可自己另行制表)。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基本数据采集截止时间

与当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高基表)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相同,主要数据应保持一致。统计时间口径是:

1.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2012月31日;

2.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20—2021学年(即统计时间为2020年91-2021年831);

3.一些不具可比性的动态数据,可以截止至定稿前。

五)其他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作为每年常态性工作,文字可参照往年报告,但应有所修改完善,特别要突出反映有进展、有成效的工作。编制后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完成时间及统稿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于1015下班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发送至院办邮箱。

2.各部门负责撰写的内容经部门领导审核后,签字的纸质版于1022日前交院办汇总,同时电子版(文档以“部门+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材料”命名)分别发送至院办邮箱bgs@glmc.edu.cn和教务处邮箱jwc@glmc.edu.cn。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文字统稿,院办负责数据统稿。

4.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办规划科潘艳红老师8993202、教务处黄轶旻老师5893585。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54号)

2.桂林医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写作提纲及任务

3.桂林医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仅供参考)

4.报告撰写部门联系方式统计表

                                                                                                          桂林医学院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