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通知
  • 作者:周伟纯
  • 编辑:周伟纯
  • 发布时间:2021-11-04

为了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刻吸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及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对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初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方法,学习了解灭火基本常识,定于2021119(周二)上午10:30举行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望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一、演练目的

为了让广大师生深入地了解消防逃生常识,切实树立起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识,并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能有组织、迅速地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和水枪接驳、使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了解并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措施。

二、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演练

(一)时间:2021119日上午10:30

(二)消防知识培训地点:明德楼101会议室

(三)演练地点:科学实验中心西侧空地

(四)参加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派消防安全管理员1人。

(五)演练内容:

1由保卫处进行消防知识讲解、操作。

2组织现场相关人员进行灭火演练。

三、演练总结

(一)参演人员演练结束后在现场集合。

(二)对演练进行现场总结讲评,内容主要包括演练组织情况、目标及效果、参演人员的动作等是否规范、态度是否认真、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四、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请佩戴口罩,于11910:15前到达会场,入场后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或其他不适症状的,以及14 天内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不得参会。

(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须向学校保卫处请假,联系电话:18172685767

              保卫处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