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 作者:宣传部
  • 编辑:李丽雯
  • 发布时间:2023-03-27

    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校园氛围,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23〕4号)要求,拟开展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各校直单位、部门每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可推荐1名,推荐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在广西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其他事宜

请各校直单位、部门于2023年4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以下材料(均需要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glmc.edu.cn,或拷贝材料至宣传部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需报送材料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

(二)每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达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和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一式3份。

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采用 word文档、3号仿宋字体、A4纸排版,行间距28磅;页边距为:上3.7厘米、下3.1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事迹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和单位职务等),第二部分为事迹,第三部分为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情况。

(三)每名候选人一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一个3分钟广播节目、一部3分钟电视专题片。

格式要求:

音频:3分钟以内采访音频,以 MP3格式传送。

视频:采用高清摄像机拍摄,配音、配音乐、配字幕、配特技;视频分辨率720*576,视频编码率4MB,音频采样级别48000Hz,采样大小16位,立体声2声道,保留完整的背景声;时间长度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900MB;镜头不要过于陈旧;以WMV格式文件传送。

照片:图像规格567像素(高)×390像素(宽),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以JPG格式传送。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5895152。


附件: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