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为筹备召开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桂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要求,会议筹备期间须向第七届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及意义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种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各分工会、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倡导教职工代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
(一)可列为提案的问题
1.关于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拓宽学校办学路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良好声誉的医科大学”“更名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关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关于师资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关于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清廉校园建设、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关于教职工合理诉求与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8.其他事关学校未来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不列入提案的问题
1.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的问题;
2.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三、提案征集工作的要求
(一)提案须一事一案,代表在拟定提案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每份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或三名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以代表团(组)名义集体提出的提案,由代表团(组)长作为主提案人签名,该代表团(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名附议。
(三)非正式代表不得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如有提案可通过正式代表提出办理。
(四)提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超过截止日期上交的提案与会议期间征集的提案于会后研究处理。
四、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下午五点整截止。
请各位代表于2024年4月1日前将提案表(见附件)纸质稿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稿发往校工会邮箱。
联系电话:0773-5895038邮箱:gh@glm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桂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桂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桂林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