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桂林医学院第二届校园马拉松竞赛规程的通知
  • 作者:体育部
  • 编辑:体育部
  • 发布时间:2024-11-06

    一、比赛名称

桂林医学院第二届校园马拉松

二、主办单位

桂林医学院

三、承办单位

桂林医学院体育部

四、协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院长办公室、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校工会、后勤管理处、武装保卫处、校友办、国际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系部。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2:30

(二)比赛地点: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

六、比赛分组及项目

(一)比赛分组

体验组、竞赛组:桂林医学院教职工(教工组)、桂林医学院校友(校友组)、桂林医学院学生(学生组: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二)比赛项目

1.体验组:迷你马拉松(校道4圈/约6公里)。

2.竞赛组:精英马拉松(校道6圈/约10公里)。

(三)起止路线

1.起点:教学钟楼前校道。

2.终点:北田径场100米终点。

3.赛道途径:图书馆门口前沿校园主干道向南出发、经南门樱花园、明德楼、秋实食堂、图书馆、进入北田径场、沿跑道逆时针跑至百米终点结束。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教工组:校工会组织教工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附件1)

2.校友组:校友办组织校友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附件1)

3.学生组:报名表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文件名:XX学院+组别。(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统一将名单信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08049436@qq.com报名参赛,逾期不办理补报。

(二)身体健康要求

长跑项目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参赛选手选择体验组(6km)、竞赛组(10km)其中的一个项目参赛。有下列疾病者不得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3日18:00,报名日期截止,一律不接受补报。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签订参赛声明(附件3),纸质版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签名后,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办公室。

2.属于本单位的参赛人员保险及参赛资格由各学院自行负责审查。

3.各学院、各单位自行组织志愿者服务参赛运动员。

八、竞赛办法

(一)检录:各学院组织运动员于比赛当日在北田径场集合,按竞赛组别分别进行检录,参赛选手必须亲自参加检录,赛前十分钟停止检录。

(二)比赛时间安排:

8:30:开幕式(要求全体参赛选手参加)

9:00:比赛开始(具体组别时间见竞赛日程)

(三)计时办法:

1.体验组不计时,竞赛组前30采用手动计时,后续名次不计时。

2.途中设记圈手环发放点。体验组按赛道路线跑3圈,竞赛组按赛道线路跑6圈。(自第二圈起每跑一圈领手环1个,竞赛组5个手环)。

3.学生体验组计圈计时采用闪动校园APP。

(四)关门时间(该项目比赛最后结束时间):

1.体验组:60分钟。

2.竞赛组:学生组为80分钟,其他组100分组。

运动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成绩无效,运动员自动离开赛道。

(五)能量补给站:组委会在赛道旁设有饮用水补给站。

(六)医疗救护:组委会在起点、沿途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

(七)参赛包领取:组委会将为学生竞赛组、教工、校友参赛选手提供参赛T恤,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八)比赛服装:所有领取服装的参赛选手需身着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的T恤。

九、奖励办法

(一)教工组:完赛颁发纪念奖牌,奖励方式由校工会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校友组:完赛颁发纪念奖牌。

(三)学生组:

1.竞赛组:参赛选手前30名颁发奖品和奖牌,获竞赛分10分;其他选手完赛获竞赛分7分;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的所有完赛人员颁发奖牌和完赛证书;跑步公里数计入校园跑成绩、校园跑次数+3。

2.体验组:关门时间前完赛的选手颁发完赛证书,学生完赛可获体育课竞赛加分5分;跑步公里数计入校园跑成绩、校园跑次数+2。

注:学生组完赛人员在指定地点交还手环、用名次卡登记完赛情况,竞赛组现场领奖牌。

十、处罚办法

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一)以虚假身份报名。

(二)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三)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四)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五)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六)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七)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八)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

(九)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十)出现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等)。

(十一)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十一、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组委会赛前将举办志愿者演练、急救培训等一系列赛事服务活动。

(二)参赛选手必须是身体健康者,须签订《赛前声明》。

(三)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的发生。同时在赛道设置医疗点,提供医疗服务。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织委员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李永航18177319595 杨巧英18077330088


                                                             体育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