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立项计划的通知
  • 作者:党办院办
  • 编辑:梁芳
  • 发布时间:2025-03-18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统筹做好学校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增强工作谋划意识和能力,现就做好学校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计划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涉及全校范围或系统性的重要会议(活动),如教代会、校运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研究生工作会议、就业工作会议、人才工作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

(二)各单位(部门)承办的需要校领导出席的全区、全国或国际会议(活动)。

(三)因某专项工作本年度完成而计划举行的重要专项工作会议、活动、仪式、典礼。

以上所指“重要”范围,一般为需要全校教职工或全校整届别(局部)学生参加,需要全体中层干部或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且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或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临时安排的,符合上述定义范围的会议(活动)也应第一时间按本通知要求向学校党办院办书面报备会议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校年度重要会议(活动)立项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统筹,切实做好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立项计划。

对于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予举办,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和因上级要求而举行的会议(活动)除外。

(二)各单位、部门提出的年度重要会议(活动),需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涉及多个单位、部门共同承办的,牵头单位、部门要事先做好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一致后方可报送。

(三)对于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推进,提前组织谋划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送会议(活动)方案(含日程安排、人员范围、议程、领导讲话代拟稿、主持词等材料),经学校党办院办审核认为准备充分的,方可确定具体召开日期。

(四)请各单位、部门梳理本单位/部门承办的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立项计划,填写《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计划汇总表》,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通过OA校内文件处理签流程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报党办院办秘书科梁芳。

未尽事宜,请联系秘书科,电话:5895881。


附件:2025年重要会议(活动)计划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