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举办2025广西艺术作品展览,面向全区征集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现就我校组织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4日。
二、征集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三、作品类别、申报与评选
(一)美术类: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个画种,但每个画种限投稿1件(含合作,合作作品按第一作者计)。作者通过网络投稿系统申报。
(二)书法(篆刻)类: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书体,但每种书体作品限投稿1件。作者直接寄送稿件原作。
(三)摄影类:参展作品分为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除视频作品外,投稿作品须为个人独立创作,不接受合作)。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作品单幅和组照均可。单幅作品须在2024年1月1日后拍摄或创作;组照作品至少有1幅作品在2024年1月1日后拍摄或创作,每件限4—10幅。长期关注单元每件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4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主创作者不超过4人。投稿作品中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作者通过网络投稿系统申报。
(四)工艺美术类: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者每人最多可投稿3件(含合作,合作作品按第一作者计)。已获常设全国性重大奖项的作品仅作为参展作品展出,不参加入展和优秀作品评选。作者通过网络投稿系统申报。
(五)各类作品投稿、评选、展出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征稿补充通知,其中,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类详见自治区文联官网http://www.gxwenlian.com,工艺美术类详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gxzf.gov.cn/。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注重体现人民性、时代性,突出艺术性、创新性。
(三)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参展作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
(二)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对优秀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三)凡以往届入展作品投稿、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参加。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志娟,5895152。
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