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桂林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桂医教评〔2024〕20号),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的遴选与聘任工作。现就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
(二)熟悉先进教育理论,注重教育理念更新,视野开阔、思维敏锐,热衷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三)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具备客观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态度。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和教学竞赛获奖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职或退休不限。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系、部)采取部门推荐与教师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做好人选征集与审核工作,并填写《桂林医科大学校级督导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6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pzx@glm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5891110。
附件:桂林医科大学校级督导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