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资助。为做好2026年度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内容
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为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设站单位按1:1比例配套支持;B档自治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C档自治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上述三档资助期均为两年,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是2025年度在广西博士后人才平台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拥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为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且无科研失信情况。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A档资助(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条件
1.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
2.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依托所在博士后“两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且所在单位承诺给予配套资助经费。
3.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围绕自治区“19+6+N”产业体系,着力推动我区传统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
4.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或广阔的实践平台,且向国家及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国家及自治区实验室等倾斜。
5.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5年度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需再次申报。
7.入选A档资助人员须承诺,考核出站后全职在我区工作至少5年。
(二)B档资助条件
1.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
2.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依托所在博士后“两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自然科学领域项目应面向自治区“19+6+N”产业体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人文社科领域项目应面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西的生动实践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人工智能发展研究、中国—东盟(国别)研究、党史党建研究、向海经济研究等方面选题。
4.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较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较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较高水平科研平台或广阔的实践平台。
5.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C档资助条件
1.进站单位为企业工作站与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企业从事研究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2.申请项目应结合产业需求、符合市场需求,有成果转化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3.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自主选择申报档次,并如实填写《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请书》和《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表》,提供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于2026年1月8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申请书、社保缴纳记录、论文及其他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学院审议推荐,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ybgb@glmc.edu.cn。
联系人:金新,联系电话:5891136。
附件: 1.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请书
2.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表
3.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指南
人事处、人才办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