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抓住寒假关键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有序,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覆盖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及所有校园场所。自查内容严格对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15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5〕17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5 号)等文件明确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要求,重点排查校内施工场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体育场馆运营管理、食堂食品安全与消防、学生及教职工住宿管理、校园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核心领域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安排
本次自查工作分为全面自查、抽样调研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全面自查阶段(1月11日前)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起底式”全面排查,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确保不漏一处隐患、不存一个盲点。
(二)抽样调研阶段(1月13日前)
学校成立安全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规章制度、工作台账、检查记录等资料,以及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抽样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学校将派出工作小组对重点单位、关键领域的自查工作开展专项抽查,督促推动自查工作落地见效。
(三)总结整改阶段(1月17日前)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整改工作贯穿自查全过程。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边自查边整改、销号管理”机制,确保所有排查发现的问题于1月17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值守,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并及时上报学校统筹处置。
三、主要任务
(一)消防领域安全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重点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电动车停放与充电区域、高层楼宇等关键场所,严查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保温材料违规使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充电等突出风险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排查(牵头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专用仓库、发电机房等场所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废物处理等全流程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实验室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重点核查师生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及废物处理是否规范,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存放地点技防、物防设施是否到位,监管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确保符合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校车及通勤车安全管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对教职工通勤车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核查车辆安全应急设施设备是否配齐完好,车辆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和安全检测,乘车教职工是否按要求规范佩戴安全带,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驶行为,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
(四)开展建筑施工及构筑物安全排查(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全面排查学校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结构性裂缝、墙体脱落、构件老化等安全隐患。对校园内正在施工的场地,核查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施工围挡是否设置规范、完好无损,是否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施工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五)应急救援与疏散能力建设(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各单位、部门要在高风险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师生员工熟练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消防器材,明确岗位应急处置流程。持续推进智慧消防监控系统建设,提升消防安全预警监测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六)开展食堂消防专项排查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后勤基建处)
加强食堂炊具、燃油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与定期检修,确保使用安全。加大食堂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核查明火操作区域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保持通畅,灭火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电气设备及线路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处于完好状态,排油烟管道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维护,坚决防范和遏制食堂消防事故发生。
(七)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1.严格留校学生审批程序。对有留校需求的学生,要履行申请审批报备程序,建立留校学生信息台账,严格留校学生离校外出请销假等手续,实时掌握学生动态。
2.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学生进行安全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学生安全。
(八)安全教育方面(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各部门、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一次寒假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内容要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求职安全、防自然灾害安全、网络安全、防诈骗等方面。通过推送安全提示信息、播放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摸排工作扎实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二)坚持求真务实,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把此次自查作为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基础、补齐安全短板的重要抓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紧盯隐患整改落实,以自查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有效化解存量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新增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校园稳定的底线。
(三)按时报送材料,强化闭环管理
各牵头单位要全面汇总本领域自查及整改情况,于1月17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保卫处。电子邮箱:bwc@glmc.edu.cn,联系人:石兴镇 联系电话:3680186。
保卫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