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科技处
  • 编辑: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0-1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大外部、体育部及相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启之年,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不断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的申报能力与水平,统筹谋划好我校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启动我校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组织申报工作。

    一、组织申报原则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组织申报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学院(部)重点工作,院(部)长亲自部署,统筹规划,采取措施,积极推进。

(二)全员发动,应报尽报

各学院(部)应继续秉承“应报尽报”原则,发动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结合自身专长选择申报类别,全力申报。

(三)精心组织,力求突破

各学院(部)应精心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各个环节组织申报工作,结合学院(部)自身科研优势,聚焦国家与广西重大需求,确定申报重点,找准申报突破点,实现立项增长点。

    二、组织申报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种类较多,目前主要有重大项目、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专项项目等类别(详见附件1)。各类别项目组织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重大项目

1.酝酿选题(2020年10-12月)

2.选题论证(2021年1-2月)

3.报送选题(2021年3月)

4.前期申报准备(2021年4-6月)

4.申报论证(2021年7-8月)

(二)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

2021年学校将统筹同步开展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其中年度项目、艺术学项目均实行限项申报。对于早选题、早论证、申报质量较高的项目提前确定申报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确定选题(2020年10月31日前)

2.完成初稿(2020年11月30日前)。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初稿进行评审,拟确定第一批申报名单。

3.完成二稿(2020年12月31日前)。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二稿进行评审,拟确定第二批申报名单。

4.完成三稿(2021年1月15日前)。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三稿进行评审,拟确定第三批申报名单。

5.定稿(申报截止时间前)。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名额。

★以上1-3项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当月月底,逾期未交的,转至次月受理。(相关选题表格、申报表格见附件2,其中各类项目申请书均为2020年模板,正式申报须以2021年申请书版本填写)

选题报送是确定申报资格的前提,报送选题一个月后,可提交申报材料。在往年申报材料基础上进行申报的,选题及论证内容须做较大幅度修改。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无须评审,直接入围申报名单。

(三)后期资助项目

1.撰写、修改、完善书稿(2020年10月-2021年4月)

2.联系出版社达成出版合作意向(2021年5月)

3.填写、上报申报材料(2021年6月)

(四)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1. 撰写、修改、完善书稿(2020年10月-2021年8月)

2. 联系出版社达成出版合作意向(2021年9月)

3. 填写、上报申报材料(2021年10月)

(五)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1. 报送选题(2021年6月)

2. 联系出版社取得翻译版权(2021年9月中旬)

3. 填报申报表、翻译样稿、准备并上报申报材料(2021年10月)

(六)专项项目

根据上级通知进行申报。

以上申报时间安排主要依据以往申报时间确定,如有变动,以各类别具体申报通知为准。

    三、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一)摸清意向,精准对接

各学院(部)排摸老师们的申报意向,组织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结合自身研究实际与专长,慎重、科学、准确选择申报项目类别,以便精准对接后续申报辅导与服务工作。10月31日前,各学院(部)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名单及申报意向统计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意向表》(见附件3)发送到科技处邮箱(362032792@qq.com)。不申报的老师,应提交书面说明,经学院(部)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科技处备案。

(二)加强辅导,提升质量

1.发挥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力量进行申报辅导。在申报类别选择、选题确定、项目论证等方面召开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集体论证,切实做好申报全过程的组织与跟踪辅导工作。

2.联系校内帮扶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每位确定申报资格的老师可联系一名帮扶专家进行一对一、细致有效地申报辅导。帮扶专家必须是校内主持承担过所申报类别项目的老师。

3.邀请校外专家进行申报辅导。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学校、各二级学院(系、部)积极邀请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到校开展申报辅导,从申报选题、内容论证等环节为申报老师提供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至少邀请2名校外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三)严格把关,加强审核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做好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确保上报学校的申报材料不存在意识形态倾向问题;安排专门人员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符合形式排版要求。

(四)加强谋划,狠抓落实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组织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推进各项组织申报工作。方案应包括且不限于申报动员、申报进度安排、邀请校内外专家辅导等方面详细计划。

10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将经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部)盖章的国家社科基金组织申报工作实施方案报科技处审批备案,科技处将依据各二级学院(部)制定的方案提供一定支持与服务,并定期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支持措施

科技处资助各学院(部)邀请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到校开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资助经费包括:专家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专家酬劳等。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郭振友18777351887。


                                                               科技处

                                                           2020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