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广西及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
  • 作者:培养科
  • 编辑:无
  • 发布时间:2020-12-14

学位点、教学单位及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0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2021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的数量、经费及要求

(一)拟推荐申报2021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28(含基本名额24项和统筹名额4项)。

(二)拟资助2021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10,每项资助1万。

(三)广西及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将根据学校组织专家的评审结果,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推荐确定

   二、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者应以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

(二)曾经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

(三)申请本次教育改革课题的内容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本年度优先资助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相关项目。

四)不属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领域的课题不得申请。

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经费参考《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

六)申请者须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区级见附件3,校级见附件4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含区级和校级改革课题。

三、申报流程时间表

时间

2020年)

申报流程

工作内容

12.14- 12.20

填写、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分别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学位点汇总并填写“所在行政处室/院系审核意见”栏,于12月20日前将附件3-5交至研究生学院,同时电子版发送至2376393446@qq.com邮箱。

12.21 - 12.23

研究生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研究生学院组织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核、评审、排名和公示。

12.24 - 12.25

学校审批、成文,区级课题上报区教育厅学位办

公示结果报学校审批,成文,区级课题上报区教育厅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一)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结题时间为20234月。

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负责,结题时间为20234月。

三)获资助项目发表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Degree and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要求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四)各学位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公共管理)推荐申报的区级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相关教改课题项目数不得少2项,校级数不得少1项。其余自愿申请

五)今年的申报表格变动较大,请务必使用新表。同时,2021年教育厅计划使用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目前系统尚未完成调试,具体填报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2. 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 区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

4. 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

5.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