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桂林医学院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 作者:刘海萍
  • 编辑: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0-12-28

各有关部门:

为统筹我校科研仪器设备资源,推动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升使用效率,决定开展我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原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考核

该部分仪器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0〕100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请各有关部门于12月31日前登录“广西大仪平台”(https://www.gxyq.cn/Home/Index),参考《2020年大仪绩效考核工作手册》完成填报。登录的账号和密码咨询科技处。2021年1月5日前,各部门打印考核报告一份,同时上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作为支撑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明德楼304,以便及时报达广西大仪办。

(二)原价值在20-50万元之间的科研仪器考核

该部分仪器由我校科技处进行考核。请各有关部门统计原价值20-50万元之间的科研仪器名单并填报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表(详见附件3)。2021年1月12日前各部门上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表1份,同时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作为支撑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备查。

二、考核时段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指派1名从事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考核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等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部门,将进行公开通报。

(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是推动我校科研资源共享的重要举措,考核结果将作为各部门设备采购费和科研发展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考核结果,科技厅是作为安排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后补助经费、开展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上述考核是指我校以科研为主的仪器设备,以教学为主的仪器设备不参与考核。

(四)科技处为各部门准备了全校统一的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自2021年1月起使用,请到明德楼304领取。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3662902。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基

        字〔2020〕100号)

2.2020年大仪绩效考核工作手册

          3.20-50万元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表


                           科技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