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3-04-10

相关校直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总结和表彰我校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并为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等次做好培育和推荐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等次评定应反映近年来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我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校级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评定范围为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凡我校教职工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基础,其他教学改革水平显著、效果突出、推广价值高的成果也可申报。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等次和一等等次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期从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时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申报成果评定的时间。

(四)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离退休人员、调离本校人员、借调外聘人员不能担任第一完成人。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鼓励整合优质资源,开展联合研究申报。

(五)每项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和主要完成单位数,每人参与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两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

(六)2021年及既往已获各级教学成果奖或等次评定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请教学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及以上部门的立项或批准,并且项目已经完成并结项。

(八)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在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九)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的申报人和成员在近3年无教学事故、差错。

三、申报名额、评审及奖项说明

(一)申报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评审原则

以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注重创新,突出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成果评定分为两类进行

1.普通类教学成果

普通类教学成果评定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等次不超过8项,二等等次不超过5项,三等等次不超过4项。各学院或部门在推荐申报中要做好各项成果内容和材料的梳理、整合,统筹兼顾不同类型的成果,同一部门或二级学院(系、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2.研究生类教学成果

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单独划分类别申报和评定。奖项数视申报数和申报质量拟定,宁缺毋滥。

两类教学成果的申报名额分列且不能跨类别调剂和同时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凡符合申报范围与要求的教学成果,由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组织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一)2023年4月24日前,申请人填写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各相关学院或部门。

(二)2023年5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系、部)或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初评,包括对材料的质量、申报者资质以及教师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审查和把关,确定推荐名单(排序)并填写汇总表,同时将申报材料分类别报送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或研究生学院。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材料报送。各学院或部门应严格把关申报质量,最终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各部门或学院在今后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和成果的申报名额。

(三)2023年5月,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学院对申报的教学成果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2023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汇总表》(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一式1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

(二)《2023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一式1份,电子版为不超过10MB的PDF文档;

(三)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每一册与一份申请书用夹子夹在一起,一式1份,电子版为不超过20MB的PDF格式文档;

(四)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须提交原件,只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一式1份。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每一项成果的申报材料建立1个电子文件夹,按照“成果科类+学院名称+成果名称”的格式命名。

提交纸质时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附件:1.2023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2.2023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

      3.2023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总结报告格式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研究生学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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