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如期完成,根据《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桂医教评〔2022〕28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在研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课题(下半年立项)、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2023年上半年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各级各类项目等在研课题和项目。详见《2023年各级各类在研课题及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需对本部门立项、在中期检查范围内的课题和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核查和梳理,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研究工作。
(二)根据文件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或未通过首次中期检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进行项目调整申请,延期至下一批次的中期检查,延期次数不得超过1次”,2024年上半年未通过或未参与首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如在本次检查中仍未通过的,项目做终止处理,撤回项目剩余经费,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类别和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分别填写《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附件3)、《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报告书》(附件4),同时按照填写内容提交理论和实践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工作方案)的支撑材料。纸质版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11日前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医学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4室。电子版由二级学院发送至邮箱52926811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梁老师,电话:0773-5597327。
附件:1.2023年各级各类在研课题及项目一览表
2.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4.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报告书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