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教高教[2012]1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1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我校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要求
根据各项目研究计划,结题时间为2021年4月前的未结题项目。
如教育厅没有更进一步要求,2018年度及之前立项的项目,如在2021年4月前未能结题,最迟可延期至2021年9月;2019年度立项项目,如在2021年9月前未能结题,最迟可延期至2022年4月。均须在规定时间里,向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核获批方可实行。
2019年度及之后的立项项目,应积极开展研究与实践,按时结题。
二、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提交《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1份。
结题材料:
(一)目录。目录与贴于牛皮纸袋外的袋内材料明细应保持一致。
(二)《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申请表由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三)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四)各种成果复印件。
(五)《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七)《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项目如曾经调整过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或研究时限,需提交此表。
以上(一)-(六)项结题材料要求统一装订成册(左侧装订)。封面统一用白色铜版纸包装,一式3份。鉴定材料装入牛皮纸袋,以结题申请书封页作为鉴定材料封面,并另打印一张粘贴于牛皮纸袋正面,袋内材料明细贴于牛皮纸袋背面。
(八)《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如项目未能在规定结题时间提交结题材料,需提交此表,该表交由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留存。
三、报送时间
纸质版由二级学院统一在3月15日前交至明德楼206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292681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8589。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