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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作者:左林     来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各二级党委:

为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学校党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二级党委校内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12月11-1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协商确定。

二、督查组成员及安排

分4个督查组,督查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三、督查内容

(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三张清单”情况

1.梳理问题是否全面、准确;

2.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有效;

3.整改是否完成,是否真改实改。

(二)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建章立制情况;

2.常态化开展督导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党委整改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等。

(二)座谈交流,人员范围: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员、党支部书记代表。

(三)查阅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对照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和校内巡察具体情况对二级党委抓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要明确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各督查组要认真撰写书面督查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等方面,文字要言简意赅,准确无误,报告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于督查结束一周内报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左林,0773-5583916。

附件:督查分组安排

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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