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医学类专业综合考试笔试实施办法(修订)
  • 作者:考试中心
  • 编辑:考试中心
  • 发布时间:2022-07-13

桂医教〔2022〕47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校毕业生的岗位竞争力和胜任力,学校决定以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导向并参照相关要求,对我校临床医学等医学专业实行贯穿医学教育全程的两阶段综合考试(笔试),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临床医学(含全科)、儿科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医学类专业本科学生。

二、考务组织与命题

所有专业综合考试均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安排,其他各二级院系、实习单位配合实施。

试题命制原则上全部使用学校题库系统进行抽题,对于题库没有完善的专业,可采取试题库抽题和自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科目

1.临床医学(含全科)、儿科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2.口腔医学专业

3.预防医学专业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设置

综合考试整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综合考试一):本科全程教学的第4学期至第8学期,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试,共5次。考试内容根据课程进度进行设置,原则上为已修课程占比80%,在修课程占20%,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二):进入实习阶段开始至第10学期结束,原则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共组织10次。考试内容按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比例进行设计,具体比例如下: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二)考试内容比例:

五、考试题型与题量

考试题型全部为选择题,主要包括A1、A2、A3、A4、B1、X型题,每次考试题量为150道试题,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六、成绩记录方式

1.第一阶段(综合考试一):从本科全程教学的第4学期至第8学期,共组织5次考试。考试成绩以积分制计算,每次考试答对1题积1分,积够45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可跟下一届学生进行考试,每多参加一次考试,合格总积分要求提高50分,最高至600分,不再累加。

2.第二阶段(综合考试二):进入实习阶段开始至第10学期结束,共组织10次考试,考试成绩以积分制计算,每次考试答对1题积1分,积够90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可跟下一届学生进行考试,每多参加一次考试,合格总积分要求提高50分,最高至1200分,不再累加。

七、考试要求

1.有计算机机房条件的校区和实习单位实施计算机PC端网络考试,无机房条件可组织学生使用手机APP端进行考试。(考试时不允许进行切屏操作,切屏视为答题结束,自动交卷)。

2.考试全程实施监控录像,并要求在签到签退表上进行签字确认(签到签退需在监控下进行)。

3.所有学生均需到指定地点集中考试,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考试或者未在签到签退表上签字(到场和退场均需要签字确认,缺少一项视为未签),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如有违纪作弊情况,按《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条例》处理。

八、成绩记载及毕业要求

两阶段考试成绩分别记载,即分为医学综合考试一和医学综合考试二,成绩分别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方可毕业,否则,不予毕业。

九、所有涉及综合考试的课程,由课程承担学院组织教研室做好与每年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的对标工作,将平时课堂授课内容与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内容相结合。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其他相关规定则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