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考试考场规则(修订)
  • 作者:教务处
  •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2-11-21

桂医教〔202263


为全面准确反应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良好的考风考纪,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桂林医学院所有校内考试,包括纸质考试和无纸化考试(使用计算机或手机进行的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全国性考试按照相关考试要求执行。

第一条 考生凭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清晰的一卡通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第二条 考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第三条 所有考试务必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含使用手机或计算机进行的考试),未经批准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考试(如学生寝室),按《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第四条 进入考场后,学生务必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座,不许私自占座位,不听劝告或考试中途擅自挪动座位者按考试违纪处理。就座后将考试证件置于桌面左上角备查。

第五条 使用手机进行的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关闭一切与考试无关的应用程序,考试中禁止切屏。如有违规使用手机查找答案,将按《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不得在课桌上、身体上、衣物上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如非自己所写,应在开考之前向监考人员报告。

第七条 考试时,应将除考试用具之外的书包等物品按要求集中放置(不得放置于课桌抽屉内),不得携带手机(使用手机进行的考试除外)、电子词典、平板电脑、任何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稿纸以及其他电子产品(含电子烟)等参加考试,一经发现均按照《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请考生在考试倒计时内完成答题并提交试卷,以免出现成绩无效;考试系统具有防作弊功能,考试当中,考生不能进行切屏、退出或最小化考试界面,否则系统将自动结束考试,成绩记为无效。

第九条 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考场内喧哗、吸烟(含电子烟),保持肃静,独立完成,严禁替他人代考或者请人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等,不准互对答案、偷看他人试题或提供试题供他人抄袭,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并依照《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考试时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有试卷分发错误或者计算机不能正常工作、密码遗忘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等待监考人员解决,禁止随意走动或互相询问。

第十一条 纸质考试的答题卡使用2B以上的铅笔进行涂卡,其他书写部分必须用圆珠笔、中性笔或钢笔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作答。

第十二条 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令,提前交卷的考生经监考人员同意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使用手机进行考试的考生,提前交卷时必须由监考人员确认试卷已提交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待监考人员查验完毕,确认试卷全部提交后方可离开考场;纸质考试考试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反扣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三条 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按《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将按照《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