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教育部抽检及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 作者:实践科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3-09-12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23〕11号)等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原文报送、专家库信息报送及更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开展。各学院要在抽检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工作,各项工作须于9月22日前完成。

1.抽检范围。本次抽检范围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PDF版),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来华留学等,本年度毕业论文上报不要求匿名。

2.抽检工作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各二级学院在平台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本次抽检不要求上传论文检测报告。

3.工作分工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统筹安排全校材料的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分别负责本学院抽检材料的上传工作。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上传;来华留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上传。普通高等教育中,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上传,同时将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涉及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业的抽检材料由所属学院按教务处要求负责整理,提交汇总无论文相关材料,由教务处实践科汇总并上报。信息数据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抽检平台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各学院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已调离本单位、不在岗、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删除。

2.请药学院、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人文与管理学院按照应推尽推原则,结合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名单,汇总上报符合条件的所有专家信息。其它学院/部门指导过本科毕业论文的老师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汇总、报送。若同一位指导老师指导多个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则完善所有信息,交给一个学院汇总即可。所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本科抽检专家汇总表(新增)模板(附件4);专家库在库成员教务处将单独发送专家库信息汇总表(更新)至学院管理员,学院管理员负责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于9月22日前报送电子版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由教务处汇总统一上报。

二、抽检结果应用

本次抽检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实施,抽检结果将与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联动挂钩。对抽检中存在问题的高校将进行约谈、整改、问责。各承担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对学院、教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予以问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唐老师 ,电话0773-5895295,邮箱452029962@qq.com。


附件:1桂学位〔2023〕11号 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2022/202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学位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3.院系用户操作手册

4.本科抽检专家汇总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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