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清洁、保洁服务”院内议价报名公告
  • 作者: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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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06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近期拟对乐群、东城、临桂三个门诊的“清洁、保洁服务”进行院内议价采购(具体会议时间另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公司报名参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清洁、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86000元

采购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保洁服务

1

186000

负责乐群、东城、临桂三个门诊的保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二、项目采购需求

1、拟投入的服务团队、设备及用品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可以适应夜班、中班,可以收医疗垃圾。

②工作服:投标人为员工按不同工种配置各季节服装,体现员工精神面貌,提升医院形象。

③设备:投标人提供通讯设备(值班电话)、保洁设备(驾驶式扫地机、手推式扫地机、立式扫地机器人、驾驶式洗地机、抛光机、吸尘器、吸水机、洗衣机、烘干机、鼓风机等)。

④用具用品耗材:投标人提供安全梯、刷子、扫把、拖把、布、胶手套、手推车及小心地滑标志等工具,优质品牌专用清洁剂、洗涤剂、洗衣粉及生活垃圾袋等耗材。

⑤蜡水、消毒剂及医疗垃圾袋由采购人提供。

2、保洁服务标准

(1) 保洁要求:

①门诊楼:地面、楼梯及装饰物干净,无尘土、烟头、纸屑、油迹及垃圾,天面无厚积尘土、污迹,卫生间无异味、蚊蝇,洗手池池壁无污垢、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水龙头无印迹、尘土、污物,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迹)、污渍、喷水嘴应清洁,内外洁净、无大小便痕迹、光亮洁净。

②步行梯:地面、墙面、踢脚线、门及门框、消防设备、楼梯、电梯间、窗框无积尘、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物,无污渍、小广告,浴室。

③诊室:地面洁净、光亮、无积尘、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墙面、踢脚线、综合治疗椅、储物柜、设备带、、灯具、污洗间、空调出风口无尘土、污迹,更衣室、值班室、示教室无积灰,无污迹、异味、碎屑、渣土,地面干净。

④行政和后勤各科室部门:地面洁净、光亮、无积尘、碎纸、垃圾杂物,空调出风口无尘土、污迹。

⑤院内室外区域:地面洁净、光亮、无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花圃无垃圾、杂物,灯箱及宣传栏无厚积尘、小广告。

⑥地面擦拭要求一房一巾。

⑦按照感控要求对地面、台面及综合治疗台进行消毒。

(2)医院保洁作业流程:班次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安排合理,责任到人。

(3)服务质量标准:进入各工作区域要遵守科室管理规定,配合科室工作,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损坏科室物品。

(4)垃圾收集与处理作业标准:保洁员工应依照规定时间进行医院各种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转送处理。

3、保洁人员招聘标准及技能培训

(1)员工招聘要求:男女均可,女工年龄18-55周岁,男工年龄18-60周岁。

(2)技能培训:制定好岗前和在岗技能培训计划,使从管理层到员工均具备适合自己岗位工作的技能,从而保证能够按照院方的要求有效运作,同时,创造性地为医院提供个性化服务。

4、保洁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辞退该保洁员,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两周内招聘新保洁员上岗,如中标人不能按时更换不合格人员,采购人对中标人按每人300元/天的标准处罚。

(1)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规章或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

(2)服务态度差,保洁质量差,屡教不改或引起医护人员、患者不满的。

(3)不按科室清洁卫生标准及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洗衣机、烘干机等设备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服务价款,具体包括:保洁人员人工费用(含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各项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含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各项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物料费用(包括消毒剂在内的所有清洁剂、袪味剂、除霉剂、除锈剂、去污粉等;及扫把、拖把、水刮、刷子、垃圾袋、玻璃刮、灰铲、毛巾、手套、口罩等所有清洁用品),专业工具设备费用(包括日常清洁设施如驾驶式扫地机、手推式扫地机、立式扫地机器人、驾驶式洗地机、抛光机、吸尘器、吸水机、洗衣机、烘干机、鼓风机等),工装费(工作服及水鞋等工装),其他费用(含水电费、管理费、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等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三、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

供应商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审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16年至今合作单位明细。

②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须有效;

②营业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或所投分标)采购内容或近似类别。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投标人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4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所提交给医院的投标资料,恕不退回。所有报名参会的供应商若因故不能参会的,请至少提前于会议时间前一天及时告知我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文件中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谢谢。

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3日下午17:30分止

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详细,将填写完毕的Word文档发回邮箱即完成报名。

办公地点:桂林医学院东城校区弘德楼501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0773--5895010

附件1.doc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标采购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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