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5号令),并于2021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内容,10月16日下午,附属口腔医院在科教楼三楼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邀请桂林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秦益兴科长做专题授课。院领导、各临床科室主任、行政科室负责人、医护人员等6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由李波副院长主持。
秦益兴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与规程、立法目的与条例内容、配套文件与政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策略、定点医药机构的应有相应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基金监管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加深了广大医务人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理解,提高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思想认识。
李波副院长指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与监管已经由原来的管理规定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希望全院职工能够遵守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业,秉承规范诊疗,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条例约束指导医保服务行为,合法合规使用、监管医保基金。同时,医院也将进一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重视的浓厚氛围。
(文/雷心心 图/龙鑫 审核/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