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桂医研教[2024]14号《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资格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要求,现将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当前符合遴选条件但尚未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校及校外在职人员(校外人员应为与学校已签订研究生合作培养协议的医院、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人员及其他有资质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组织机构等)。
二、遴选原则
(一)以研究生教育需求为导向,贯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既要注重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师立德树人,按学科专业择优选聘。
(二)校内直属及校外联合的综合性医院,要求各医院负责研究生事务的部门收集整理本单位申报口腔医学(1052)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材料,以单位为整体统一提交到桂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处)相关文件的要求统一进行审查处理、公示、上交等程序。
(三)非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单位研究生导师遴选,由申请人向本单位负责研究生事务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汇总后统一交到桂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后续程序同校内培养单位。
三、可申请的导师类型和学科专业
详见附件1.《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申请拟任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学科学位点联系人一览表》。
四、遴选要求
详见附件7.《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资格管理规定》(桂医研教〔2024〕14号)。
五、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24年4月29日—5月11日
1、申请人填写《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附件2)、《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附件3)、《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支撑证明材料》(附件4)。
2、附件4中科研成果材料须为近三年(2021.1.1-至今),学术论文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及相应收录证明;科研项目材料需有下达的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必须带有项目结题时间和有关部门公章)等背景材料;研究生教材提供封面、含编委信息及ISBN码内页;专利证书、成果奖证书、学术兼职聘书;到账经费材料为近期财务系统上查询经费结果的截图(有明显标识截图时间),或者财务处出具并盖章的在账经费证明(提供原件),在账经费的有效时间范围为2024年4月28日至5月13日。以上材料,除经费证明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按模板要求填写,沿左侧装订,并提供一份PDF电子版文件。
3、申请人在确定附件2、附件3、附件4填写无误后,提供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及附件2、附件4纸质版文件(各两份),经申报学科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申报后提交申报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
4、个人材料上交电子版文档应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请以“申报培养单位代码_姓名_专业代码”命名,压缩文件中的各种材料请以“申报培养单位代码_姓名_专业代码_材料名”方式命名。申报培养单位代码”见附件6。
材料应于2024年5月11日前以医院为单位由科教秘书统一收齐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91080803@qq.com,纸质版提交至口腔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桂林医学院弘德楼403室),联系人:范韬;联系电话:0773-5895062/15677303391。
(二)口腔医学院初审。2024年5月14 —22日
科研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初审,经口腔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形成拟聘用导师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5月23日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研究生学院审核。
研究生学院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与要求如下
(一)本次导师遴选仅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勿需填报在线系统),申请人需按时提交遴选材料,逾期将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且后果自负。
(二)因应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核心课程建设需要,所有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近三年来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教研的情况,或者未来可以主讲研究生课程的开设计划。
(三)申报材料形式上要求完整、规范,表格格式须以附件上(下载)的为准,不能擅自更改或增减。
附件:1.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拟任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学科学位点联系人一览表
2.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
3.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
4.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支撑证明材料
6.可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代码
7.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资格管理规定(桂医研教〔2024〕14号)
桂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