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根据学校更名为大学后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桂林医科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收发文工作及启用2025版OA发文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严控发文数量和篇幅
(一)实行总量控制,以上年度发文总量为基数,原则上各单位、部门年度发文数量只减不增。
(二)从严审批检查、评比、考核、奖励类文件,未经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批准不得发文。
(三)推行无纸化办公,可通过OA系统、校园网等渠道传达部署工作的,不再印发红头文件。
(四)文件篇幅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规划纲要类文件除外)。
二、规范公文收发、编号和格式标准
(一)实行双人签收制度,各单位、部门须指定2名OA签收人每日查收文件,签收人调整的应及时向党办校办机要科备案。
(二)二级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得制发部门红头文件,确需制发的须提前向党办校办备案。
(三)活动(仪式)邀请函、工作商洽函等需要以学校名义出具的函件,可通过OA系统申请不编号公文。
(四)各单位、部门须严格执行公文格式规范(见附件),党办校办对格式不规范的文件作退文处理。校园网“通知公告”“科教通知”栏目同步执行同一标准格式要求。
三、认真落实制发审核责任
(一)制(修)订规范性文件应严格落实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原则上不能“补会”或“补签”。
(二)向上级有关部门发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必须经业务分管校领导会签同意后由学校主要领导批示签发。
(三)文件印发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如因行文、校对、审查等工作不到位造成文件内容错漏确需修改更正的,发文单位、部门须提交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勘误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首审责任,确保通过OA申请制发的文件和发布在校园网各类文稿内容合法合规、用语准确严谨、格式规范。党办校办将对发文质量和收文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启用2025版OA发文申请流程
学校已成功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即日起启用2025版OA发文申请流程。请各单位、部门申请发文时注意选择相应流程。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办校办秘书科,联系人:孙可歆、梁芳,联系电话:5895881。
附件:公文格式规范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