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25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千骨计划”)第二至第五期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千骨计划”第二至第五期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各“千骨计划”培养对象的培养方案及培养协议书所明确的考核内容,重点围绕培养对象的访学实施情况、培养目标与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培养对象应于3月25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自评,并向学校提交《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情况期满考核报告》《“千骨计划”培养对象优秀成果登记表》(附件2)、《“千骨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3),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自评。学校应于4月10日前,组织考核小组依据培养对象提交的材料,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并形成单位自评意见,上报至教育厅。
(三)专家核查。自治区教育厅将组建核查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培养对象个人培养方案的实施与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情况期满考核报告》《“千骨计划”培养对象优秀成果登记表》、培养方案、培养协议和证明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千骨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电子文档。
(三)“千骨计划”访学证明和访学总结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访学总结不作统一格式要求,由培养对象自行书面总结,作为访学的证明材料装订到期满考核材料中。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明德楼4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96955431@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燕,0773-2538119。
附件:
1.桂林医科大学“千骨计划”第二至第五期培养对象名单
2.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情况期满考核报告、“千骨计划”培养对象优秀成果登记表
3.“千骨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人事处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