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由党办院办牵头,开展对2023年部分学校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并对往年督查事项中未完成的情况继续开展跟踪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督办范围
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5次—2023年第13次
专题常委会:2023年第16次—2023年第32次
院长办公会:2023年第5次—2023年第13次
二、督查督办方式
请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对照以上会议纪要内容开展自查,按要求填报附件《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督查表》;党办院办适时将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督查情况将于近期在学校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上通报。
2.相关表格请于2024年3月11日下班前通过OA校内文件处理签流程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审批后报党办院办秘书科孙可歆。联系电话:5895881。
附件:2023年议题督查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