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一批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有关资助经费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第一批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有关资助经费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资助经费申领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我校(含3所直属附属医院)全职工作的新入职青年博士人才,可以申领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资助经费。
申领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工作合同签订之日(含)。
(四)第一批资助对象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入职的人员,入职时间以工作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
在广西区内单位工作在职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不得申领。
二、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领对象认真如实在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系统上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资助经费申领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领表》,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后系统可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领表供申报人下载打印使用),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工作合同以及所在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领科研启动经费的人员(非科研岗位人员,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应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结合自身专长,自主确定研究选题,并在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系统上填写《青苗人才资助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上述《申领表》《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按照目录归类整理,一起装订成册。
(二)学校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
三、其他事项
2022年6月13日(含)至2023年6月30日(含)期间入职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本批次资助经费,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过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2023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下一批次资助经费,具体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做好申领发放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需基层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人才办人才发展科(临桂校区明德楼409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yrcb@glmc.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下班前。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才办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113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资助经费申领表
附件2:青苗人才资助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桂林医学院2024年第一批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有关资助经费申领发放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人才办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