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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4年度桂林医学院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4-11-07 来源:人事处 作者:职改办 最后编辑:职改办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高级职称评委库,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评审专家入库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取得正高级职称满2年以上2022以前获得正高级职称人员);

4.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

3.曾获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专家入库程序

申请入库专家须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并判断入库层次后,报自治区职改办核准备案。

三、推荐名额

名额不限,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人选均可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评委库建设是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对照专家入库条件,积极推荐相关人选入库。

 (二)评委库专家不得对外公布。各有关单位以及评委成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单位推荐资格或评委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各单位于20241115日前将《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名册》(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学校职改办(明德楼415室)。拟推荐为第一层次专家的,需提供符合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每页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职改办联系,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2538119

 

附件:

1.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2.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名册

 

                                       学校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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