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认定范围
我校属中区直事业单位,根据桂林市要求,我校2019年7月21日(含)-2024年9月1日(含)引进的人才,尚未申请认定的,可以在本轮申报,可申报第一至三类人才认定;2024年9月2日(含)以后引进的人才,可以申报第一至六类人才认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请参照《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附件5)。
三、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各申报人均由学科所属二级学院统一推荐上报。各二级学院需核实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有关证明材料需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无误后,出具学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科研诚信及推荐认定类别等)。
2.因系统账号开通需要,认定申报表(附件3)、佐证材料、学院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盖章后的PDF版),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3218216509@qq.com。个人系统填报须于4月21日前完成并提交审核。
3.材料命名。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张XX-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材料。文件夹内的单个文件分别命名为张XX-认定申报表;张XX-佐证材料;张XX-学院推荐意见。
4.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 19126019752。
附件:1.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4年版)
2.各县区受理部门一览表
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4.“桂林市人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5.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才办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