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结算报送和零星工程备案工作,促进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广西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现下发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结算送审资料接收清单表和零星工程备案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预算金额<30万元的建设项目按照《零星工程项目备案表》填报。
2.预算金额≥30万元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项目预算送审资料接收清单表》填报。
3.结算金额<5万元的建设项目按照《零星工程项目备案表》填报。
4.5万元≤结算金额<30万元的建设项目按照《零星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接收清单表》填报。
5.结算金额≥30万元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接收清单表》填报。
二、报审要求
1.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及零星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清单表由建设管理部门填写,连同送审资料报送审计处。送审部门应对其所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对所提供资料签字盖章。报送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次性报送,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2.备案表由建设管理部门填写,连同校内立项审批相关资料及预算控制价报送审计处。
三、自即日起按本通知实施。
审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