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自治区级 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 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科研管理科 时间:2025-07-25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以下简称“四新”)建设的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将108 个2024 年自治区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以

下简称“四新”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和项目团队要充分认识“四新”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为抓手,统筹推进学校“四新”建设,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高质量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四新”项目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各有关高校要参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为“四新”项

目提供建设经费和条件保障,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少于3 万元。“四新”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2 年,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项,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必须在立项4 年内结项。同一项目

提交结项申请不超过2 次。

   三、我厅将委托“四新”教育研究中心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并对推进不力的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项高校不得参与下一批次立项工作。项目负责

人、项目组成员、建设期、建设内容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须由实施高校征求“四新”教育研究中心同意后报我厅备案。

   四、“四新”教育研究中心要跟进指导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引领带动“四新”项

目建设质量总体提升。

   未尽事宜,请与有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我厅高教处姚亚光,0771—5815516;新工科教育研究中心杨哲,18378318586;新医科教育研究中心曾冬,15507888010;新农科

教育研究中心程亚玲,18775391896;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王婷婷,15678360426。

   附件:2024 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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