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各民主党派直接向党委提出建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24文章来源:统战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精神,推动各民主党派更好的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加强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各民主党派直接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形式和内容

民主党派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是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向学校党委反映校情民意的一个快速通道,也是把建议直接送达并由校领导阅批、交办部门落实和定向反馈的一种有效履职方式。

(一)主要形式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校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建言质量,校党委领导开展的重大考察调研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同志参加。

(二)主要内容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建议;

2.对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在我校贯彻执行的建议;

3.对我校发展中重要问题、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建议;

4.对我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的建议;

5.对全校教职工特别是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反腐倡廉的建议;

6.对其他需要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和认真加以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不宜列入建议的事项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反映本党派内部事务的;

4.属于学术研讨的;

5.涉及自身利益诉求的。

三、工作程序

(一)收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所属党派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拟报送的建议,可视情况约稿,并进行登记管理。

(二)审核。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收集的建议,由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审定是否适合直接报送学校党委。

(三)报送。经本党派基层组织主委签字审定的建议,采用民主党派建言献策专用表,直接送达校党委办公室,由校党委办公室分送党委领导阅处,同时抄送校党委统战部。建议正文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类一般不超过3500字。

(四)督办。校党委办公室按照规定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督办范围,根据校党委和行政领导批示要求,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

(五)反馈。承办单位一般应在6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提出建议的民主党派,同时抄送校党委统战部备案。

四、其他要求

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要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深入开展调研,坚持以质量优先,认真撰写报送高质量建议,所反映的内容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分析问题要深入透彻,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务实管用,有针对性。承办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对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尽快解决;确因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分步骤解决措施;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

无党派人士直接向党委提出建议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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