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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排查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教育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排查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5-09 】

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做好教育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排查工作:

一、目标要求

集中力量对教育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治理行业领域治安乱象,有效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重点

教育系统重点围绕以下问题开展排查。

(一)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交通秩序,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乱摆乱卖,收保护费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

(二)校园欺凌、学生拉帮结派、教峻胁迫学生参加暴力活动等问题。

(三)各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传销等问题。

(四)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

(五)虐待、性侵学生,诱骗、胁迫女学生卖淫、陪酒,以及教峻、胁迫学生从事犯罪活动等问题。

(六)非法侵占学校土地、住房、物资等问题。

(七)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阻工扰工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教育领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摸底排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校园及周边明察暗访,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排查活动。发动师生员工举报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把乱象和突出问题的基本情况摸准摸透,掌握底数。

(三)建立健全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日常排查和管理,健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问题线索发现移交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将开展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报送保卫处。联系人及电话:付俊,3680186。

附件1:教育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排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2:教育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排查表


桂林医学院保卫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