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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4-02 】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汛期期间我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意外、灾害事件、溺水和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形势和特点,认真吸取往年经验教训,加强研判,早谋划、早部署。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国土、地震、旅游、交通、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提示信息,通过校网页、QQ群、易班群等多途径、多平台发布预警信息。结合清明祭扫、出行旅游以及炎热、多雨的天气特点,及时有针对性对师生进行各类安全警示教育,结合案例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含骑乘电动车)、用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灾避灾等警示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防范溺水、交通事故、山林火灾等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利用班会、部门办公会、专题讲座、宣传栏、校园网、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加强对师生宣传和警示。

二、全力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溺水事件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早研究部署防溺水专项行动,着重加强“重要时段”(清明节放假前后、“壮族三月三”放假前后、暑假前后、汛期期间)、“重点区域”(临桂校区水系、国际教育学院楼前荷花池)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师生溺亡事件发生。

(一)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学校保卫处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全资源库的资源及时下载、发送到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系),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系)要坚持每周利用班会、例会、业务学习时开展防溺水教育提醒,强化遵守防溺水“六不”纪律要求,时刻绷紧预防学生溺水这根弦,让“远离危险水域、谨防意外溺水”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师生涉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和在校学生管理,坚决防范学生擅自离校私自下水游泳。

(二)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学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要加强临桂校区水系、水塘等周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三、确保出行安全

汛期强降雨期间,各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宜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由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培训、实习、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在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防范意外。

四、强化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我区已提前进入汛期,学校有关单位、部门要尽早防范,扎实做好今年防灾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及时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前检查、更新和完善防汛抢险物资,强化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应急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面前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一旦发生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要迅速、果断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保障师生安全。必要时采取停课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到师生和家长。

(二)强化汛期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桂林医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桂医安稳〔2019〕3号)要求,加强对校园内学生宿舍、在建工程、危旧房、围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汛期要结合天气水情等情况,加强对学校易雷击、易被水浸等区域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对受到洪水冲击、浸泡的校舍、挡土墙、围墙等设施,要经过排查鉴定和消毒,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

五、加强假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节假日值班工作的要求,安排好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卫处24小时值班手机:18178349110(临桂校区)、18178324110(东城校区),办公固定电话:3680690(临桂校区)、5895557(东城校区)。


桂林医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