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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1-13 】

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

(一)消防安全。按照全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抓好学校人员密集、电动车停放、危险化学品储存、高层建筑、建设工地等重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引导师生员工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坚决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二)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对学校各项目建设工地的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方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进度和违法转包等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提前落实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大型活动安全。加强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游园以及其他学生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和疏导,严防拥挤、踩踏、坍塌等伤亡事故,确保节假日期间欢乐祥和。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醒

(一)广泛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专题教育。要深入推进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中毒安全常识及应对措施,并加强对校外租房、实习学生的教育提醒,提升排查发现使用燃气热水器、烧炭取暖等安全隐患的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做好节假日安全教育提醒。寒假放假之前,要结合节假日及冬季特点,开展一次假前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警示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用火用电安全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主题教育。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看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学校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出入校门登记查验、校园巡查等制度,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盗窃财物等。积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加强关心关爱和安全提醒,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确保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四、安全隐患排查报送

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请于1月15日书面报送保卫处。联系人:付俊,联系电话:3680186;电子版请发邮箱:bwc@glmc.edu.cn。


桂林医学院保卫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