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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

2024-02-21 学生工作(部)处 

桂林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行使有关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易班发展中心)、学生事务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个行政科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1个教辅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及落实职能相关的各项学生工作,制定和落实本专科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方案。

二、谋划和部署学校本专科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其他日常教育。

三、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本专科学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四、牵头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

五、负责本专科学生思想动态、网络舆情和发展规律的研究,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实施本专科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推进“易班”校本化建设。

六、负责协调落实学校辅导员等学工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发展工作。

七、负责奖勤贷助补减免、绿色通道等各类本专科学生经济资助工作,为本专科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提供岗位及服务,给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提供成才辅助的平台。

八、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承担心理健康方面的课程教育教学工作。

九、负责本专科学生事务的协调处理,学生荣誉体系建设、管理和评审表彰,负责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学生的日常住宿管理、教育和服务,维护学生的安全稳定。

十、指导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文化建设。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思想政治教育科(易班发展中心)

(一)负责制定落实每学年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协助做好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毕业典礼等常规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制订和修改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管理的有关条例、规定和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做好对本专科学生思想状况、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负责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品德、法制法纪、安全文明等教育实践活动。

(五)负责建立健全辅导员的选聘、考核、培养、激励、保障机制,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六)负责制定本专科学生学风建设计划和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七)牵头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

(八)负责易班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运行工作。

(九)指导易班学生工作站开展工作。

(十)负责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网络工作队伍。

(十一)负责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的管理。

(十三)及时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生事务办公室

(一)负责本专科学生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审工作,以及学生违纪处分的教育、管理和申诉受理工作,逐步完善学生奖惩机制。

(二)负责本专科学生信息收集统计及学生档案归档整理、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专科学生请假和销假手续的办理。

(四)负责部(处)相关会议筹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协助领导督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管理学生工作部(处)印章。

(六)指导本专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建设文明、和谐宿舍。

(七)负责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与运营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校园房责任险、实习生责任险的购买,负责学平险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火车票优惠卡的购买和发放。

(十)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宿舍管理相关的理论研究工作,不断积累研究成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宣传、解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服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二)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的认定审核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档案,为困难本专科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负责本专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及审核工作。

(四)负责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五)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积极联系和争取各类社会资助。

(六)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协调、岗位设置、监督管理、工资审核发放等工作。

(七)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放等工作。

(八)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

(三)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四)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五)负责开展学生心理测试,做好学生心理档案规整工作。

(六)负责排查跟进重点关注学生,预防与干预心理危机事件,协助处理危机事件。

(七)负责组织开展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辅导员、学生骨干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八)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同盟会的各项工作。

(九)负责建立与维护心理健康教育网站。

(十)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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