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各位辅导员:
为树先进、立标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学风,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一)特等奖学金、逐梦奖学金申报材料于9月8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学工处思政科,新生奖学金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学工处思政科。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于9月13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学工处思政科。
二、评比标准
参看《桂林医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版)》、《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桂林医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桂林医学院学生参加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管理规定》、《桂林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桂林医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要求。
三、评比要求
(一)特等奖学金、逐梦奖学金由二级学院按《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审核材料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评分结果和支撑材料报学工处,由学工处组织答辩评审,答辩评审通过后再填写申报表。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新生奖学金名单待招生就业处确定后,再
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填写相关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按照《桂林医学院学生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规定的人数比例分配名额,由二级学院具体统筹各班级的奖学金名额,组织评选工作。申报表可以到学生工作部(处)领取,也可按标准自己打印。
(三)所有评优评先材料必须按时间点上交,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四)材料不合格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作废,不允许替换。
(五)义工计算时间延续到2021年9月13日。义工时间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作废,不允许替换,实习生按一半时间计算。
(六)义工时间的审核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按照《桂林医学院学生参加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管理规定》严格把控,义工证的复印件上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不用上交学工处思政科。
(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可参照《桂林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测评。
(八)课程五级制考核成绩的换算方法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课程四级制考核成绩的换算方法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及格70分、不及格55分。
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各位辅导员高度重视,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时间节点按通知要求上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到思政科邮箱(xgcszk@glmc.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交至临桂校区思政科(临桂大学生活动中心 401 室)。
附件:
1.桂医学〔2020〕35号 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2.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3.特等、逐梦奖学金评分表
4.桂医学〔2020〕32号 桂林医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修订)
5.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注意事项
6.桂林医学院学生参加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管理规定
7.桂林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8.桂林医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