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桂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桂医学〔2020〕13 号)和《桂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修订)》(桂医学〔2020〕14 号)文件精神,现对 2021-2022学年我校勤工助学岗位重新核定申报,各单位、各部门(简称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以辅助为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岗位数量,不得将职责内正常工作和重要工作转交给勤工助学学生代办,杜绝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变成顶岗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固定岗位申报:用人部门请于9月10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桂林医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表》(附件1)(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至临桂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9月11日-17日可登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系统”(https://qgzx.glmc.edu.cn/a/login)申请岗位,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将在一周内审核申请岗位。
2. 临时岗位申报:用人部门请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纸质版《桂林医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表》(附件 2)(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至临桂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勤工助学委员会领导审核同意后可登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系统”(https://qgzx.glmc.edu.cn/a/login)申请设岗。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设岗用工的单位,需自行筹集资金解决学生勤工助学劳动报酬。
二、岗位学生招聘
1.采取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统一发布招聘和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两种方式,双向选择、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原则上要求各岗位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人数的70%。固定岗已设岗位的岗位性质按上学年保持不变,如部门需增设岗位,原则上按普通岗申请。
3.上岗学生、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各岗位指导老师均需通过勤工助学岗前培训考核,否则不予以开展相关工作。岗前培训考核相关内容见附件3。
4.各院系新生辅导员助理、易班学生助理岗位按学工处思政科、易班网络思政科审批设岗人数招聘。各用人单位酌情为2021级新生预留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请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指派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不接收以科室为单位的申报表),实事求是核定本部门各科室勤工助学岗位数和岗位人数,为便于勤工助学工作的沟通、交流与反馈,确保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各岗位指导老师加入勤工助学工作 QQ 群:648895088。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地点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如下:
临桂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402、405 电话:3680901
联系人:何老师
附件:
1. 桂林医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表
2. 桂林医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表
3. 易班手机端以及电脑端优课操作指南
4. 桂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修订)
5. 桂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2021 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