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认定工作和第一批区级、校级“三全育人”示范院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大思政”观,着力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第二批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认定名额及要求
(一)认定评分标准
按照《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建设评分标准》(附件1)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二级院系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确定“组织领导、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条件保障、特色项目”13项分类指标,总分130分,分别赋子相应分值(见附件1)
具有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认定等级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设A类和B类两个等级。每个等级认定评分均设一个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相应分数的,不得评为相应等级。其中,A类应达到117分及以上,B类应达到104分及以上。低于104分的不认定等级。
(三)具体要求
1.意向征集。采取自愿申请方式,面向全校各二级院系征集申报意向。有申报意向的二级院系需按照《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建设标准》(附件1)总体要求,填写《桂林医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申请书》(附件2)。
2.拟认定数量。拟认定2-3个我校第二批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已获得区级、校级“三全育人”示范院系无需再申报。
3.申报方式。请各申报院系填写《桂林医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申请书》(附件2),《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等级认定自评表》(附件3)于4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校“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gcszk@glmc.edu.cn),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支撑材料(1份)到大学生活动中心401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雷,0773-3680617。
三、第一批区级、校级“三全育人”示范院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请第一批区级、校级“三全育人”示范院系(临床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全科医学院)根据《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建设标准》和申报书,对1年来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7日之前将总结电子版发校“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gcszk@glmc.edu.cn)。本学期我校将召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建设推进会,届时会请第一批区级、校级“三全育人”示范院系汇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学院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建设标准》
2.《桂林医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申请书》
3.《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等级认定自评表》
校“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